发文日期: 2010-08-27
生效日期: 2010-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2010年8月27日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印发,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确认继续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规定,现就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除保障性住房外,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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