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8-11
生效日期: 2015-08-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0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1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附件: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9件).xls 2.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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