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便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自2021年1月1日起,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选择缴费档次并缴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优化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流程。 二、
    责任编辑:quzhe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