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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 津政规〔2020〕6号

    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

    津政规〔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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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充分保障车船税纳税人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在本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车船税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减征车船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
    责任编辑:qu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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