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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
发文日期: 2020-09-29
生效日期: 2020-09-29
发文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现将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自2019年8月20日起,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
发文机关:财政部 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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