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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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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先行在宁波市海曙区和慈溪市选取部分新办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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