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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 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 国发〔1994〕64号

    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 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

    国发〔199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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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发挥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进口环节税)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保证中央财政收入,必须严格控制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加快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强化税收征管。国务院同意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
    责任编辑:ma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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