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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修订海关总署2015年第7号公告有关内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修订海关总署2015年第7号公告有关内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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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铁路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7号),为进一步促进海南省旅游业发展,海关总署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规定(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号)有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公告如下:一、年满16周岁的铁路离岛旅客凭个人离岛车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海南离岛免税店(开设在机场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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