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5-13
生效日期: 2020-01-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已被修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本文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修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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