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3-17
生效日期: 2020-03-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公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改)。 二、废止《湖南省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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