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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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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便利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现就我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专用发票试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企业的条件   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称试点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nb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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