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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16号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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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部署,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通知如下:一、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一)对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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