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12-13
生效日期: 2019-12-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聚焦解决纳税人痛点难点问题,降低税费遵从成本,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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