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12-03
生效日期: 2019-12-0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目标要求及工作原则(一)目标要求2020年6月底前,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全部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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