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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04〕2号
发文日期: 2004-04-27
生效日期: 2004-04-27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已失效废止,参见: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
发文机关: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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