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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涉税中介机构从事涉税鉴证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6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涉税中介机构从事涉税鉴证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6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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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地方税务局税务学会与内蒙古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涉税业务的请示》(内注税管字〔200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对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对税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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