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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1号

    国家税务总局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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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各铁路局,集装箱、特货公司:       为适应铁路体制改革和铁路网建设的发展变化,有利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的征收和管理,现就铁路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    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
    责任编辑:zhang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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