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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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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将贯彻落实《办法》列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国务院于2004年3月2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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