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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454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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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由于目前保险市场同业竞争激烈,保险营销员的营销费用有所增加,现行规定已不能使展业成本得到完全扣除。为促进保险事业发展,合理调整保险营销员的税收负担,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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