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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 商建发〔2006〕160号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

    商建发〔2006〕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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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和《关于确认万向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商建发〔2004〕699号)后,各地商务、税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试点企业的推荐和监管工作,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防范社会和金融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责任编辑:chenpin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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