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政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东建﹝2021﹞11号),对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交易转让(以网签时间为准)的住房,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两年调整为五年。具体为: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未完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并且能提供2021年8月1日24:00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以及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承诺书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但应当在2021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办理合同网签及完税手续。
二、执行口径
(一)划分适用新旧政策的标准判断本次交易适用旧政策(2年)还是新政策(5年),按照本次交易的合同网签时间确定。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8月1日24:00前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旧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8月1日24:00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二)判断住房是否满5年的标准判断住房是否满5年的标准与原政策一致。起算时间为个人购买住房时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不动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是指不动产权证核准登记日期,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填发时间;止算时间为个人本次转让住房时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三)过渡政策8月1日24:00前未完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并且能提供2021年8月1日24:00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以及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承诺书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但应当在2021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办理合同网签及完税手续。
东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解读)
去年以来,我市及时出台“莞九条”“莞六条”等调控政策,收紧限购、限售、限贷等措施,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管控,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较好地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我市被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调东莞坚持制造业立市,全力打造民生幸福美好城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更加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指导,坚决确保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在深入评估前期调控政策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继续充实和丰富“一城一策”调控工具箱,不断探索房地产长效机制的“东莞路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再次表明了东莞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不放松的态度。
本次调控新政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韩正副总理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按照住建部以及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针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土地竞拍、住房限购、金融监管、税收调节、二手房价、销售管理、治理乱象、住房保障等八个方面提出一揽子措施,加大调控“组合拳”力度。主要措施包括:
(一)稳控住宅用地价格。实行以“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为主导的新型土地出让方式,强化房地联动机制。严格购地主体资格审查,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加住宅用地竞买。建立有效的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核查,确保竞买企业购地资金依法合规。
(二)强化住房限购措施。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住房,对弄虚作假骗取社保证明的购房人禁止5年内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同时对新入户购房的认定条件作出适当调整,使相关政策的衔接更合理。
(三)加强金融规范管理。严格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房地产金融监测分析。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消费及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
(四)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借鉴部分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做法,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加大交易转让成本,抑制“短炒”投机行为。
(五)发布二手房指导价。在前期发布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并加大对虚高挂牌价乱象的整治力度。
(六)加强认购销售管理。首次将商品住房认购环节纳入监管,建立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对热点楼盘实行公证摇号选房、积分排序选房、延长限售年限等,促进公平公正销售,遏制收“茶水费”等乱象,支持刚需自住购房需求。
(七)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加大房地产市场惩违治乱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管好中介等市场机构,加快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发挥行业组织协同治理作用。
(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国家、省相关部署要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注重实现职住平衡,着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
“莞八条”立足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进一步查缺补漏,压缩投机炒房空间,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好市场各方预期,同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下来东莞将继续完善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主体责任的调控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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