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其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直接关系着企业任务目标的落实和发展方向的确定。为更好地保障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近期,中组部等部委专门发布了《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对党建工作经费适用对象、费用限额、费用范围、涉税事项作了规定。下面主要结合相关规定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进行作一说明:
一、会计核算
(一)党建工作经费列支范围
按照《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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