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建筑业挂靠经营模式下纳税义务探析

建筑业挂靠经营模式下纳税义务探析

通税导读

建筑行业挂靠经营是《建筑法》严格禁止的行为,但挂靠行为又普遍存在,屡禁不止。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将税法与相关行政法、经济法衔接,既保证法的价值统一,又不牺牲国家税收利益,是摆在税务执法者、涉税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本文受周波先生《进一步规范挂靠经营模式下的纳税义务》一文启发,对于是否需要对挂靠人实行政策穿透,即对挂靠人作为独立纳税人进行征税,提出自己的一点思考,并请教于方家。

日前,周波先生在《中国税务报》发表的《进一步规范挂靠经营模式下的纳税义务》¹一文,引起业内人士的热议。恰笔者近期也在研究这一现实问题,有一些思考,特付诸笔端,与各位专家探讨。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