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开发周期较长,不少企业在楼盘交接后,往往还会发生后续支出。近日,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冲刺阶段,不少房地产企业财税负责人都在咨询:对于交房后的后续支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案例
某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7年3月受让一宗土地用于开发别墅住宅,总可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2019年10月,甲公司向当地房管部门提交该楼盘的竣工备案资料,并进行交付。已知当年已售面积8万平方米,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可售面积单位工程计税成本为每平方米8000元。2020年1月~12月,甲公司又陆续销售尾盘3套住宅,面积1000平方米,该楼盘还陆续发生小区绿化支出1000万元。后续发生的这1000万元成本,甲公司应如何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进行税务处理?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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