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不少公司都开始着手准备年会的事情。年会期间的涉税问题及政策依据,给您整理如下:
(一)租赁会议场地发票开具问题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条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备注:税率6%)
2. 如果场地出租方仅提供场地,不提供配套服务,则应按照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开具发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 9%,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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