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为法定监督范围。税收作为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是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领域。检察机关有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优势,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实现保护国家财产和依法治税的双重目标,对推动依法治税、打造效能税务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完善,检察机关监督税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量也会增加。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以防范化解行政公益诉讼风险为契机,以夯实依法履职尽责基础为目标,将“依法治税是税务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要求”理念贯穿征税收费全过程,积极应对,大幅减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规范执法、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水平都得到大幅提升。
凝聚共识,明确流程。成立检察建议回复工作领导小组,从《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入手,编制《税务行政公益诉讼应对工作指引(试行)》,涵盖诉前程序流程图及文书签收审核表等内容,统一“快速反应、积极应对、认真核实、按期回复、整改到位、依法履职”的认识,明确“县局接收文书、市局统一应对、工作专班核实、县局按时回复”的应对流程。
快速反应,核查整改。以磋商意见或检察建议为参照,快速启动调查核实机制,检视执法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分类整改、持续跟进。对照历年督察、审计、内控疑点等问题,实行“清单式”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同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提前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整改,确保风险点预判到位、提醒到位、督促到位、履职到位,推动检察建议监督工作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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