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都是基于票据的买卖行为,三种“贴现”的参与主体和目的各有不同。贴现指企业或个人向银行融资的行为;转贴现指银行之间的票据融资行为,是金融机构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指银行向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融资的行为。实务中,银行业贴现、转贴现、再贴现行为的涉税处理很容易出现税务风险,与之相关的增值税处理尤其值得关注。笔者提醒,金融机构应准确理解票据贴现三种形式的异同,并正确适用税收政策,规范企业税务处理。
典型案例
A企业有一张面额100万元的承兑汇票,签发日为2023年8月15日,到期日为2024年1月15日。2023年9月8日,A企业因急需资金,将这张承兑汇票以贴现(直贴)的方式卖给甲商业银行,月贴现利率为6.3‰。甲商业银行扣除了贴现利息2.71万元(100×129×6.3‰÷30),向A企业支付款项97.29万元。
2023年10月8日,甲商业银行为获得周转资金,将这张承兑汇票以转贴现的方式卖给乙商业银行,月转贴现利率为5.1‰。乙商业银行扣除贴现利息1.68万元(100×99×5.1‰÷30),将款项98.32万元支付给甲商业银行。
请您登录,展开全文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