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货代开”一般是指购销双方发生了真实业务,销售方依法应当给购买方开具发票而没有开具,由第三方为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对于“有货代开”中受票方的法律责任认定,在实务处理中出现的很多困惑和混乱,主要源自两个原因,一是混淆了“虚开”行为的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的认定标准;二是出现了虚开和偷税在行政法上的法律竞合。
一、行政违法还是刑事违法?
1、“有货代开”属于税法上的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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