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材料
某事业单位有关职工福利基金的业务如下:
1.2022年 12 月 31 日,由“其他结余”和“经营结余”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本年度结余数额分别为10 000 000 元和 5 000 000 元,该单位当年确定的职工福利基金的计提比例为 40%。
2.2023年 1 月 10 日,使用职工福利基金用于集体福利待遇发生费用 500 000 元。根据该单位实际情况,业务部门、行政管理及后勤部门、经营部门分摊比例为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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