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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 谨防涉税处理踩“坑”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对厦门A公司开展风险核查时发现,该企业所属集团X集团,通过集团内部企业集中采购物资,再分售至各地项目公司,存在较为突出的涉税风险。

房地产企业X集团下属厦门A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其开发的甲项目高层精装修工程中,材料采购均来源于上海B公司。税务人员通过税收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A公司近3年共取得B公司开具的发票189份,价税合计1.43亿元,商品主要为装修室内墙地砖、装修橱柜、装修实木复合地板、收纳系统、卫生洁具及龙头等多种类型装修材料,单位为“批”,无明细清单。

装修材料集中采购的业务模式引起了税务人员的注意,这很可能属于集团内部企业集中采购模式。这种模式在一些集团公司经营中普遍存在,且关联企业间转移利润的操作空间较大。

● 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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