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冉老师,如果公司股东的现金出资款是别人无偿赠与的,那么股东需要就这笔资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自然人受赠现金出资款的行为不属于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分析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九项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上述征税范围中并不包括自然人受赠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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