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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如何正确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1、“六税两费”优惠减免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规定,本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非首次汇算清缴的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如何确定?

例:A公司于2021年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9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A公司办理了202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若A公司于2023年8月征期申报7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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