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部分营改增纳税人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而增值税对发票、现金和实物的“三流合一”管理要求很高,营改增纳税人在发票管理上要特别注意两方面风险。
发票取得时间性风险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除了计算销项税额外,还要“做减法”,减去当期取得符合规定的各类进项税额,可以说,进项凭证的取得时点能决定相应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款的多少。
举一个例子,原营业税纳税人1月份发生的成本,即使其未在1月份取得发票,也不影响1月份营业税应纳税额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按季申报),对纳税人税收活动产生的资金流没有任何影响。营改增之后,从税款资金占用的时间成本看,这笔成本(假设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可以抵扣)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越早取得,就能尽早认证并减少当期应纳税额。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人员往往都有月末催票认证的习惯,营改增需较快适应该进项发票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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