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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个人转让非住宅土地增值税征管口径或有重大调整,税费将大涨?

编者按:昨日,某平台发文称个人转让非住宅土地增值税将严格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不少持有非住宅的个人投资者担心这一调整会导致税负增加。本文旨在对此次征管口径调整作出评价,并结合个人转让非住宅在国家与地方层面的相关规定,分析此次调整对相关市场主体的影响。

01、新闻速递:个人转让非住宅土地增值税征管新变化

(一)个人转让非住宅土地增值税严格执行查账征收

昨日,浙江日报旗下的新媒体平台“潮新闻”发布了题为《6月1日起,个人转让非住宅税费将大涨?税务部门:确有变化!》的文章。经潮新闻记者咨询浙江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证实:今年6月1日之后土地增值税将有新调整,个人转让非住宅的,不再按照固定税率进行现实操作,将严格执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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