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明确。
优惠内容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请您登录,展开全文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