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降低办税成本,减少税收风险,根据茂名市税务局党委“我为纳税人办实事”的工作部署,为按时按质落实好“4+N”重点行业风险提示工作,茂名市税务局选取茂名市特色行业,编写行业共性风险点及相应管控措施,并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企业精准推送,在本地开展风险提示服务,提醒企业及时规避涉税风险。本期梳理推出了加油站企业须关注的7项涉税风险点,具体如下:
1.风险提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税风险
风险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因成品油的受众面广,加油站企业的销售对象离散度高、现金结算的情况较多,使得加油站企业通常存在较大比例的无票销售的情况。比如大量的私家车等非经营主体采购成品油不需要取得发票;某些行业如农业,本身属于免税企业,采购成品油也不需要取得发票等。因此,部分财务人员或企业利用此部分富余票的销售额进行虚开发票行为,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造成税款流失,同时也涉嫌触犯刑法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的条款,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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