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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最新报告:共享与零工经济新挑战下的税收应对方案

4月19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共享与零工经济的增长对增值税政策设计和征管的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政策报告》),《政策报告》指出,共享与零工经济作为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推动着交通(拼车服务、停车位共享、网购配送等)、住宿(服务式公寓、短期度假租赁、房屋交换等)、按需服务(搬家服务、网页设计、专业咨询等)、合作金融(包括众筹、借贷和捐赠)这4个行业的加速变革,引起了全球各管辖区对于以上行业的增值税收入情况、政策设计与征管措施调整的思考。

对增值税的影响:机遇与挑战并存

从机遇上讲,共享与零工经济是大量供应方(通常是个人)通过分享资产、资源、时间或技能来获取经济收益,并通过创造新的市场和吸引新的参与者来增强经济活动。理论上,这些新增的经济活动会相应地扩大税基,同时也为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征收效率带来了机遇,因为从前一些以现金为支付手段开展的经济活动在被引入以电子形式记录交易和相关支付信息的数字平台后,可以相应地提高税收透明度,并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从挑战上讲,共享与零工经济的无序扩张将会导致其与传统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扭曲,多方面造成增值税税收流失。例如,现如今从事共享与零工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更多是大量新型的、规模相对小的商业参与者,如个人和小微企业,因其取得的经营收入可能低于税务注册门槛和增值税起征点,也可能因其税法遵从度较低而主动“游离于”税务机关监管之外,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税基。又如,通过住宿平台提供短期出租房产服务的大量私人经营者已成为传统酒店的竞争对手,类似情形将导致在增值税征管中,越来越难以区分私人个体与应税企业。再如,根据数字平台在共享和零工经济活动中所充当的角色,是提供服务的主体还是代理人或中介,应缴纳不同的税款。此外,考虑到共享与零工经济的供应方经常会出于私人目的使用部分资产,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在原则上仅限于商业投入,而对私人消费项目不允许抵扣,由此可能为税务机关带来增值税抵扣或退税方面的认定困难和适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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