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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工程选择简易计税不准扣除6个点做工程结算的法律分析

依据增值税原理和工程计价规则,甲方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计价方法对施工项目进行工程计价,建筑施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甲方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结算款(审计金额)中扣除6个点增值税税款是完全错误的违法行为,存在以下法律、税务风险,具体分析理由如下。

1、违背税法和国家工程计价的规定

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工程项目向发包方开具3%增值税发票的工程计价有两种公式:

第一、参照营业税下的工程计价公式:(含增值税的人工费+含增值税的材料费+含增值税的施工机具使用费+含增值税的企业管理费+含增值税的规费+利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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