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公告”),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实务中需把握抵债不动产的增值税差额计税,印花税、契税的优惠主体,以及政策出台前后的衔接处理等方面,充分享受31号公告政策红利,规避相关涉税风险。
增值税不动产差额征税有突破
31号公告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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