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外资企业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的议案》,以便于后期增加科研管理团队入股及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减资,是实务中常见的业务,即企业因自身发展需要,依法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对境外关联方减资的行为,相关各方应区分不同的减资方式,准确把握相应的税务实操细节。
同比例减资:收回资产“分段”处理
典型案例
C房地产公司(非上市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万元,由境外非居民企业A公司出资1250万元直接持有25%的股权,A公司境内关联方B公司出资3750万元持有75%股权。2019年12月,C公司全体股东决定同比例减资,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C公司2019年末资产负债表留存收益800万元,股东出资和减资均采用货币方式,不曾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过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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