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偏低的价格转让股权给子女,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答:父母以偏低的价格转让股权给子女,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关系证明,则不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但是父母与子女都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在这一转让过程中以股权原值为计税依据,按照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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