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1.职工培训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畴。
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基础性政策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在税收实务中,职工培训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内容,一般地,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一律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范围内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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