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关闭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拖拉机 摩托车车船使用税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7-12-18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强化车船使用税征收,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省局制定了《河北省拖拉机 摩托车车船使用税标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及时与公安、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搞好工作协作与配合,切实把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做好。 河北省拖拉机 摩托车车船使用税标志管理办法(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1997年12月18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意见反馈
学习平台
调查问卷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
二维码已失效
点击刷新
提示:若未收到短信验证码,请选择微信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或联系客服协助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