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第四批) 2020年度(第二批) 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06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8〕19号)规定,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重庆市2018年度(第四批)、2020年度(第二批)、2021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重庆市财政局
税务局
2021年5月6日
重庆市2018年度(第四批)、2020年度(第二批)、2021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一、重庆市2018年度(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1、重庆市火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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