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 财政厅关于公布部分产品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全省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09
江西省税务局、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6号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公告2016年第1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公告2018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修改)规定,经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现将我省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加工牛皮革、米糠油、部分香料的纳税人,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适用的全省统一农产品单耗数量予以公告。具体见附件《部分产品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全省统一扣除标准表》。
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税务局
财政厅
2020年6月9日
附件 部分产品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全省统一扣除标准表
扣除标准 产品类型(每吨) | 农产品 | 单耗数量(吨) |
牛皮革 | 湿毛牛皮 | 5.88 |
毛糠油 | 米糠 | 6.67 |
精糠油 | 毛糠油 | 1.41 |
脂肪酸 | 米糠 | 26.67 |
脂肪酸 | 毛糠油 | 4.00 |
糠粕 | 米糠 | 1.23 |
| 留兰香油(≥60%) | 留兰粗油 | 0.5925 |
| 留兰香油(≥65%) | 留兰粗油 | 0.5931 |
| 留兰香油(≥70%) | 留兰粗油 | 0.5938 |
| 留兰香油(≥80%) | 留兰粗油 | 0.6000 |
| 薄荷油(≥80%) | 薄荷粗油 | 0.8083 |
| 香紫苏油(≥65%) | 香紫苏粗油 | 0.6619 |
| 甜橙油(≥90%) | 甜橙粗油 | 0.9278 |
| 柠檬油(≥59%) | 柠檬粗油 | 0.5986 |
| 大蒜油(≥40.5%) | 大蒜粗油 | 0.4162 |
| 红桔油(≥65%) | 红桔粗油 | 0.6722 |
| 薰衣草油(≥45%) | 薰衣草粗油 | 0.4587 |
| | | |
备注:同一类香料产品按有效含量进行区分,其单耗数量也按照农产品原料中的有效含量进行计算。有效含量是指香料生产企业运用色谱检测设备对收购的香料粗油和销售的香料产品所含的可提取有效成分含量进行检测时,设备生成的检测数据结果。香料产品单耗数量=投入的香料粗油重量×粗油有效含量比例÷生产的香料产品重量。
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部分产品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全省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统一部分产品的扣除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的规定,省级税务机关可商同级财政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公布适用于本地区的扣除标准。为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公平同类型生产企业税负,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决定对原料和生产工艺接近、具备统一扣除标准基础的部分产品,公布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
二、本公告公布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为确定较为准确的统一标准,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基于金溪县香料生产加工企业情况测算扣除标准。金溪县有“华夏香都”的美誉,有全国唯一的香精香料产业园,其香料产业具有较大规模和代表性。二是基于永新县牛皮革生产加工企业情况测算扣除标准。永新县皮革生产行业是该县四大工业支柱产业之一,永新皮革产业园是全省唯一的省级皮革产业园,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皮革生产基地。三是分析某产品全省纳税人的单户扣除标准水平,计算全省平均水平。四是开展部分典型企业实地调研,掌握生产工艺及经营特点。
三、为什么在计算香料产品单耗数量时采用有效含量?
由于香料企业生产购入的农产品为农户初加工生产的粗油,其产品质量不稳定,根据农产品原料的毛重计算各批次产品的投入产出比浮动幅度较大。因此,为保证测算的准确性,引入有效色谱含量的概念,其适用基础在于企业在确定采购原料单价时,需要用色谱检测设备检测各批次原料的有效含量,同样在销售产成品时也需要检测有效含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属于不合格产品。通过有效含量可以测算出稳定且准确的投入产出比。
四、公告何时施行?
公告公布的产品已分别于2012年、2018年纳入试点范围,为便于及时执行操作,本次统一的扣除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