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1-31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2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系统2012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定于2012年3月初起组织考录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等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国税系统考录公务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2012年面试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2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系统2012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名单。根据2012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国家公务员局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全省国税系统拟招录职位入围面试人数均达到规定比例。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分市局下达纸质名单和电子名单)。
(二)面试时间安排。面试工作集中在国家税务总局提供面试题本时间内进行。全省面试时间4天,3月1日开始,3月4日结束;每个考场一个工作日原则上面试7-8个职位人数,每天上午9时开始,当天所有面试考生应从上午开考前进行全封闭管理。各考场面试时间安排(天数)及面试试题提供计划见附件2.
(三)面试组织及地点。面试工作由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局)统一组织,在合肥市区设2个考点16个考场,考点及考场安排见附件2.面试工作,由省局组织实施,各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协办相关考务工作。
1.各考点在同一个宾馆设置4个考场,考场所在楼层应有足够房间设置考场室、候考室、候分室;所租场所面试期间应有充足的安保力量。
2.各考点的面试场所,由省局和合肥市局负责联系;面试场所确定后应及时将宾馆名称及联系地址告知相关市局;市局应及时主动地与省局联系相关事宜。考场租用费及面试相关费用,由各市局分别承担。各面试考点名称、考场序号、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3.各考场安排一名面试指挥,由市局局长担任,负责指挥、协调本市局考场的面试工作。面试期间,省局将向各考点派出巡视组、巡考组。巡视组由省局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主要对各考点面试工作情况进行巡视;巡考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员、省局机关处长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考点及考场面试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组织考点考官组抽签;发放和保管面试试题等面试督导工作。
(四)面试方式及计分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统分员当场计算考生得分。计算方法: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之后,综合计算得出平均成绩,即为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面试将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面试题本,每天使用一套面试题本。各考场的面试题本,由省局巡考组提供。
(五)成立考官小组。
1.省局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担任面试主考官的,应当持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面试考官小组中,应有70%以上的考官持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和“每个考官小组要有不低于二分之一的面试考官为外派考官”的规定,统一安排各考场的考官。
2.各考场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派考官4人,系统内面试考官3人。外派考官,原则上都应持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至少3人以上持有证书);系统内面试考官,应有2人持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其中至少有1人持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
3.各考场的考官组,由省局统一编排,并以考点为单位进行抽签确定各考场的面试考官组;考官组一天一抽签,由省局巡考组负责组织。
4.第一阶段较早完成面试任务的市局,考官组及工作人员原则上于当天撤离考点,以便下一阶段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入住。
5.需要回避的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回避人员,不得在本市考场担任面试指挥、考官和工作人员。各市外派考官及系统内考官名单(见附件4)和需要回避人员情况,于2月20日前通过国税人事网内部邮件报省局人事处(收件人gs)。
6.面试期间,考官应实行封闭管理。
7.每一阶段第一场面试开始前,各考场应请考生代表对考官持证情况进行验证,验证场面应拍照留存。
(六)发送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包括路线图、乘车方式等),由各市国家税务局逐一通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需有2名工作人员在《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发送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上签字确认。对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应要求考生准确告知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及代码、笔试成绩、通讯地址及家庭成员等主要情况,核对确认后请考生本人用传真等形式递交书面说明并签字;工作人员应将发话人姓名、时间、内容及主要信息核对情况记录清楚,需有2名工作人员在《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发送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七)设置考场,配备材料。
1.考点应悬挂“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第×考点”横幅,并在宾馆门厅显著位置张贴考点考场分布图;各考场应在候考室显著位置张贴考场纪律(见附件6)、面试人员守则(见附件7)、面试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8)。
2.各考场应设考场室、候考室和候分室,并张贴门牌标记。考场室内应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计时席、统分席、监督席、考生席,并在适当位置悬挂时钟或在考生席适当位置摆放电子钟;考官席应放结构化面试评分表、考官评分平衡表、面试成绩汇总表、考官打分签字笔、计算器、橡皮擦等;计时席、统分席、监督席,应配置计算机、计时器、计算器、订书机、资料袋、手机袋(或信封);考生席应摆放草稿纸和笔;候考室应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男女各1人)。
3.面试指挥、巡考、考官、工作人员都应分类佩戴省国家税务局统一制作的“全省国税系统统一考试”胸牌。
4.各考场必须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过程记录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并留存。在每场面试后将录像记录复制到计算机中保存,并注明面试场次序号。
(八)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第一考点1-4考场、第二考点9-12考场均在2月29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当天17时30分);第一考点5-8考场于3月2日、第二考点13-16考场于3月3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当天17时30分)。面试考生较多的市局,可提前安排市局所在地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但外地考生的资格复审应在面试考点进行,如面试考点场所有限,也可安排考点附近宾馆进行。资格复审,应逐人单个进行,对考生的有关问题不宜当众指出,应在适当场合妥善处理。各市局应将资格复审地点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提前通知到考生本人(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在省局下发的电子面试人员名单中查寻)。
1.面试资格复审,主要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照片文件名共11位数字,前9位数为考生报名序号,最后2位是考区号)及报考信息,对考生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对照审查,对省局列出的重点人员要更加严格审查。考生提供的主要材料应包括: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丢失者需笔试考试机构出具证明并注明其考号等主要情况,加盖公章)、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并附《学业成绩总表》或《学生成绩单》(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人员报考应届生职位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在职考生: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
(3)社会待(无)业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4)报考贫困县(区)国税局职位的考生,应提交户口本或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原件。我省贫困县(区)名单见下发的电子材料。
2.各考场应严格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防止任何作弊行为。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其面试资格:(1)面试人员与上级下发的报考者照片不符的;(2)缺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且无公安部门、笔试考试机构出具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3)2012年应届生无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的;(4)往届毕业生缺少学历证书原件,且无主管教育部门或原毕业院校出具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5)实际学历、所学专业等主要信息与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的;(6)报考贫困县(区)国税局职位的考生,不能提交户口本或公安部门户籍证明的;(7)2012年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生;(8)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在读生。
对有上述情况之一的考生,相关市局要认真核对,作好记录,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及时将其主要情况以便函形式报省局人事处备案(传真至0551-283167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先面试后核查的方法处理:(1)照片模糊,难以判断的;(2)实际所学专业,与报名所填专业名称,文字表述略有差异,一时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同类专业的;(3)在职人员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4)应届生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公章不齐全的;(5)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丢失,出具公安部门、笔试考试机构和所在学校证明的;(6)待(无)业考生,出具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
对有上述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场应进行拍照或要求留下笔迹,必须在《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情况记录》(见附件9)中注明“面试后,如核查面试资格确有问题,面试成绩为无效”,并请考生签字;拒签者,不得参加面试。
3.对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随即将《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书》(见附件10)发给考生本人,并请考生在面试通知书存根联上签字。考生面试场次(即面试时间安排)原则上按招考职位代码顺序编排。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应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在《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情况记录》上签字确认。
5.各市国家税务局要切实做好考生信息(含照片)材料的保密工作,严禁对外泄露;特别是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等情况,严禁向无关人员散布。面试工作完成后,各考场应对所有面试材料进行装袋密封带回市局由人事部门归档保管,以备人社部抽查。
(九)组织面试工作人员报到。
1. 各考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在面试前1-2天时间到考点报到,并在适当时间召开会议,部署并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等工作。
2. 各考场面试指挥、考官组成员及其他考务人员,应于所在考场面试开始前一天上午11:30前到考点报到,并在下午适当时间召开考官、考务工作人员会议,学习面试工作人员守则和面试保密须知、签订《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度考录公务员保密责任书》(见附件11,可逐人签订,也可一份多人签订),部署面试相关工作;省局巡考组同天到相关考点报到,并组织相关会议;会后,省局巡考组、各考场负责人共同检查考场设置情况,并对考场室、候考室等张贴封条进行密封;省局派到相关市局考场担任主考官人员,随省局巡考组到相关考场报到。
(十)组织考生入场并实施封闭管理。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报到,接受统一的封闭管理。候考室工作人员严格审查考生所持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一步核对前来面试人员与上级下发的照片是否一致;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和面试人员守则,签订《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保密承诺书》(见附件12,可逐人签订,也可一份多人签订),收管并检查考生手机等电子设备(应处于关闭状态),放于手机袋(或信封)内并注明考生序号或姓名。
2.对没有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截止时间:上午8:50),取消其面试资格,一律不得面试,并请考生本人在《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顺序登记表》(见附件13)适当位置上签字;对没有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并须有2名工作人员在《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顺序登记表》适当位置上签字确认。
(十一)确定面试顺序。按照分时段、分职位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即在同一天的面试考生,先分职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再进行同一职位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一职位考生应安排在同一场次进行面试;当日面试考生一天一抽签。抽签后,请考生在《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顺序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可事前分场次将考生姓名等内容输入登记表);候考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将面试顺序登记表装入信封并密封后,与2名考生代表一并在密封袋上签字;密封袋放在候考室便于考生监督的位置,任何人不得带出候考室;当场面试结束后,候考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将面试顺序登记表交给监督和统分人员。
(十二)组织实施面试。
1.面试前40分钟,省局巡考组组织考点考官组抽签,确定各考场考官组,并将抽签情况填入《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抽签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4)。
2、考官应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场室;参与面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开考前40分钟前到达工作岗位,各负其责;监督员收管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手机等电子设备(应关闭),放于手机袋(或信封)内并注明考官等姓名。
3.在面试指挥的主持下,巡考组组长向面试主考官移交面试试题,并在《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题本交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5)中签字;待面试指挥、巡考人员退出考场后,由主考官拆封题本袋,组织考官学习结构化面试题本使用说明,熟悉题本,讨论评分相关事宜等。
4.面试由主考官主持,按规定时间开展面试,考场内工作人员向引导员发送考生入场信号;引导员带领考生至考场室入口处。
5.考生入场并向监督员出示抽签号,监督员核实后向主考官报告核实结果。
6.主考官待考生入座后宣讲指导语,按面试题本依次提问,考生回答。计时员根据主考官指令开始计时、进行登记;按规定的时间,提醒考生答题所剩余的时间;并管理和使用录音设备。
7.考官凭总体印象,按测评要素给考生打分,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结构化面试评分表》。面试前一天下午,在规定时间内拆封面试题本使用说明袋,按需复印《结构化面试评分表》、《考官计分平衡表》和《面试成绩汇总表》。复印机原则上由考点所在市局配备并确保运转正常。
8. 统分员收回考官评分表,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将各位考官所评分值录入计算机中的按规定计分方法设定的电子《面试成绩汇总表》(应事先按面试考生序号每人设一个文件),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将考生面试成绩填入《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成绩通知单》(见附件16),并请主考官审核后签字,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监督员通知候分室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入考场,由主考官当众宣读考生的面试成绩。
9.考生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并在面试成绩通知单存根联上签字后,由候分室工作人员带离面试考场,交安保人员将其带出考点。
10.监督员及时收回当场次所有的面试题本、面试题本使用说明等相关材料,分类装袋密封,由主考官签字后移交巡考组组长,并在《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题本交接情况登记表》中签字。
11.统分员、计时员等工作人员将本场次的面试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表、考生面试稿纸、考生面试顺序登记表等材料,收回整理装袋由监督员或人事科负责人保管。
12.当日面试结束后,各考场应于当晚汇总面试成绩,统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对照面试顺序登记表,将考生面试成绩和缺考情况录入《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分场次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17),经审核无误后,统分员、监督员、主考官依次签字,及时传真到省局人事处(0551-2831674,自动设置),并注意收回《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分场次面试成绩汇总表》,与考官评分表、成绩汇总表、考生面试稿纸等材料一并装袋封存。为便于管理和保密,请考点所在市局配备一部传真机并确保其运转正常,放置在巡考组工作人员房间。
13.各考场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填写《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8),收回面试指挥、巡考、考官、工作人员胸牌,如数交省局巡考组。
(十三)计算综合成绩,告知考生结果。
1.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各考场应及时组织人员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统分员将考生面试成绩录入《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综合成绩表》(见附件19),按照规定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并及时通过国税人事网内部邮件将《安徽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综合成绩表》报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收件人gs)。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各占25%;面试占50%.如:行政职业能力64,申论58,面试80,则总成绩为(64+58)/4+80/2=70.5.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如保留一位小数出现并列,则看第二小数是否并列,小数全部相同,公共科目成绩高者列前位。
2.各市国家税务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于3月6日前将体检考察人选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学业成绩总表》或《学生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历证书》复印件(历届生)报送省局人事处进行复核(可特快邮寄)。市局在接到省局复核情况通知后方可组织体检、考察工作。
对“先面试后核查”考生,如面试后综合成绩排职位第一,必须在核查搞清问题后,方可确定是否进入体检和考察。
对未被列入体检、考察的考生,应以适当形式及时如实地告知考生,并应注意说话方式和态度。
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市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法〔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体检;体检应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要在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对体检情况应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并加盖公章;对于难以确诊的情况,医疗机构应商招录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做进一步的检查,或组织专家会诊,做到体检结论合格有理,淘汰有据。省局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时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体检项目都要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当由市局告知考生本人。有体检不合格者,相关市局应及时将体检结论材料报送(或传真)省局人事处,经确认并同意后,按照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不予考察,相关市局应认真核对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或传真)省局人事处,经确认并同意后,方可按照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市局应选派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符合回避规定的人员组织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内容要包括报考期间的表现;对有工作经验的考生要重点考察其业绩和日常表现;对“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深入其服务点进行考察。同时要对被考察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主要信息进行复审。考察工作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材料要客观、准确地叙述被考察者的主要优缺点。考察工作原则上于3月底前完成。
(三)经考察,如发现考生面试时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关材料不实,或有人社部规定的四类情形之一的(详见人社厅发〔2012〕2号文件第5条意见),或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市局应及时与考生进行沟通,在考生对考察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局人事处,经确认并同意后,取消录用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是否递补考察体检人选,由市局酌情处理,并应及时报请省局人事处研究确定。
三、公示与录用考察工作结束后,市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填写《拟公示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0)、《中央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表》、《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情况表》和《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表》,与《关于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请示》一并于4月15日前报省局人事处汇总,审定后在人社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录公务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大,各市国家税务局要切实把这项事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大事抓紧抓好。招录公务员工作在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全省国税系统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胡道新局长任组长,洪治社副局长和韩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人事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其他同志为工作人员。各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国家税务局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把招录公务员面试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力量抓紧抓好面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尤其是负责考场考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局印发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等工作实施方案》,熟悉和掌握招录公务员工作的政策和程序,切实把面试各个环节的工作想深想细,做精做实,确保面试等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肃考录纪律。面试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面试考官及面试工作人员凡与应试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各级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在面试等工作中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解答、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调离岗位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试人员在面试、体检等环节中有违纪行为,由各考场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报省主管部门处理。对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考生,应给予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的处罚,已审批录用的要予以辞退,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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