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关闭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8-08-11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局后勤服务中心: 现将省财政厅晋财预字〔1998〕67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1998年08月11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意见反馈
学习平台
调查问卷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
二维码已失效
点击刷新
提示:若未收到短信验证码,请选择微信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或联系客服协助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