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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8-06-04

晋国税征发〔1998〕18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199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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