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8-08-05
各地(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118号)《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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