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公共头部
首页 > 高企认定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甘肃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甘肃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7-31

财税〔2006〕106号

甘肃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6年7月31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